關於文字,尤其是類型文學的文字,這些年有一個流行的評語,叫文筆好。很多人都會用這個詞,但是其含義很模糊。真正應用於通俗文學,其含義大概就是語言的流暢性、和口語的符合程度好。而大多數人用這個詞的時候其實就是想說、某某的文字我讀著舒服。假如按照這個標準,那麼魯迅的文字就談不上文筆好,更沒見過有人用文筆好評價一篇文言文。甚至今天人讀著很流暢的內容,因為語言習慣變化,未來人就不覺得那麼流暢。像金瓶梅、水滸傳,都純以白話成書,但彼時之白話與今日不同,自然不如當時之人看起來流暢。這就反映了一個事實,不同的文字可能在追求不同的價值、且價值本身可能具有時效性,或許只有追求相同價值的文字才相對可以比較,而不是將所有文字置於同一價值體系中。在這個意義上為文字建立一種絕對標準是不適合的。比如有人用不流暢、不成話去批評魯迅的文字就沒有什麼意義,幾千年的文言文都不怎麼成話、畢竟沒什麼人那樣說話,豈能因此說赤壁賦就不好呢。又比如王小波曾經批評一篇翻譯不好,說它像二人轉一樣的韻律。但如果敘述一件日常瑣事二人轉的韻律究竟有什麼不好呢。有的文字純粹以文字存在,有的文字以貼近口語的形式存在,而另有文字以貼近話本的形式存在,像是帶著音樂節奏的口頭表達。它們的追求極不相同,精於一門者可能另一門的水平很低,更何況我這裡只是草舉幾例,而不是分門別類。讀郭德綱和于謙的書都有這種感覺,其文字看起來像小學生作文、文辭極簡單,但如果套上相聲的表演技巧,就會發現那些文字很鮮活而富有表現力,而那些文字正是配合著特殊技巧而存在的。熟悉那些技巧的人,即使在純寫文字的時候,也好像這些有文字會自動按那種方式呈現出來。這就是花兒的句子並不高深莫測,卻讓人覺得優美的原因,假如壓根沒聽過花兒的人單去分析花兒的用詞和韻律,那花兒也未見得真有那樣的動人。對於這類文本,不是按照解讀魯迅式文本的方式去解讀,就能理解出其玄妙之處的,更不是文筆好所能表達的。文字千變萬化,但如果以一個絕對標準觀之、以一個所謂大多數人公認的價值去判定之,就少了很多興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