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對於思考和解決問題有着重要意義,但是很多人在把分類加上了道德判定和意識形態後,就不願意再根據現實去完善分類了。這時分類的意義就發生了變化,不是爲了便於思考和討論,而是爲了便於政治鬥爭和道德審判。我曾經在討論中國的曆法的時候,因爲把曆法分成了純陰曆、陰曆、陰陽曆、太陽曆,而被人嘲笑爲無知。我這樣分的理由是中國很久之前的曆法是陰曆,也就是按陰曆年的週期放置閏月在歲末,保證十九年七閏,故而殷代定十九年爲一章。後來另一套太陽曆獨立發展,從冬至、夏至的區別,漸漸發展到了詳細的二十四節氣。最後這兩套曆法合了起來,變成了依照中氣定月份。爲了區分我管前者叫陰曆,後者叫陰陽曆。而很多人因此就潛意識裏覺得我試在擡高中國的曆法、作了價值判斷。事實上因爲太陽曆需要測定,所以陰陽曆可能因爲測量技術的不足而出現偏差,但是陰曆就不會有這種問題。直到明清中國學習了西方傳教士帶來的測量技術後,節氣、即太陽曆部分、的測量才趨於準確。爲了詳細區分各種曆法,在區分了陰曆和陰陽曆後,我把不考慮太陽年、不置閏的曆法,稱爲純陰曆。然而在國際上像農曆這樣的例子很罕見,所以通用的只有陰曆、陽曆、陰陽曆的三分法,因此就碰到很多人引用維基百科禁止我做上述分類。即使我已經反覆給出了很多次極度精確的定義,那些人也完全不允許我使用這樣的分類討論問題。但是如果不那樣分類,如何把問題說清楚呢。這種禁止用、定義明確的分類、把問題說清楚、且必須服從某種外部規範的習氣,使得很多問題完全難以討論。類似的例子很多。比如在傳統人類學語言中,有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卻沒有一夫一妻多妾制。前兩種制度的道德判定明確,所以一些人爲了取締一夫一妻多妾制一定要把它規到一夫多妻制去。事實上如果讀過殷周制度論的人很容易知道,殷周之變的核心、就是一夫多妻制、變成了一夫一妻多妾制。前者無嫡庶之別、無宗法,後者有宗法。世界上絕大多數文明都起源於家族、親緣而凝聚成的部落,但最終幾乎都通過宗教來組織更加複雜的社會結構。只有中華不依賴宗教而依賴宗法形成了龐大而複雜的社會結構和政治制度,這是並不尋常的。如果強行說一夫一妻多妾制說成一夫多妻制,殷周之變沒有了,後世起到宗教作用的宗法如何被討論呢。前輩學者在沒有接觸到東亞之材料時進行的分類沒有任何問題,後學在遇到新的材料、新的問題的時候,爲什麼不能重新分類以求把問題討論清楚、研究明白呢。這其中把思想作爲武器的痕跡是清晰的,畢竟重新分類刀就變鈍了,而搞清楚問題有什麼用呢。誰要是說一夫一妻多妾制和一夫多妻制不一樣,先要定個洗地的罪名,然後一刀砍上去。這種作派逐漸成了學術界中的普遍風氣,着實讓人無法信任這種研究體制。類似的例子舉不勝舉,在學術界的語境中,至今只有男權社會、父權社會,沒有族權社會。中國有大批的孩子跟母性,或者名字中既有父姓又有母姓。女性生產能力增強、社會地位提高後,具有獨立能力的女性想到的是讓孩子繼承自己的宗族而不是丈夫的宗族。如果姓是父權、男權的代表,那些女性爲什麼要這麼做呢。爲了解釋這個謬誤,又有人馬上把那些女性解釋成受害者、喪失自我者、被男權壓迫者,卻不在乎她們在生產上、思想上、社會行動上往往是最獨立的。畢竟男權社會、父權社會的道德判定已經穩固了,也有相應的意識形態組織了強大的宣傳機器。如果突然蹦出來一個族權,就不那麼容易鬥爭了。至於把社會上的問題、爲一文明所化之人心中的訴求和信念搞清楚,那根本就不重要。這樣的學術界實在令人失望,其研究成果毫無說服力。如果問我唯一想做什麼,那就是削弱這些所謂研究、作爲政治鬥爭和道德審判之工具的能力。我完全不再覺得它們彰顯了什麼人文精神、求真精神,這是十分令人沮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