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来说,我对有情的认识,是本着护法的四分说建立起来的。不是说我相信这套理论是究竟的,而是我在实践中,会反复用四分说中的名相去理解诸有情。在这套名相中,人没有民族、性别、种族等等之类的区隔,所以我可能会认为一个人的某个表现是因为欲、贪爱等心所所致,不会觉得因为他是男性或女性,黑人或白人,而有所作意。强迫我切换到『因为你是男性才这么想』,我是切换不过去的,同时也不知道这种强迫切换有什么意义。人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别人。自己的方式不一定能正确认识他者,不一定能对他者做出正确预期,他者也未必采用相同的认识方式。在我看来,人们要么就讲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可以用来折射现实中的问题,要么就只讲确定的个体,个体的问题,永远只能用直面个体的方法解决。把个体看作是同质群体中的某个抽样的态度,是不能解决个体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