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一三八

說到冒犯,我之所以一直不太關心這個議題,因爲我個人感覺冒犯和被冒犯都是特別普遍的一件事,根本沒辦法迴避。我所能預期的友善的環境,不是不存在冒犯,而是冒犯發生後能夠通過一種協調機制,不使冒犯升級成衝突。但是這個問題的現實解決途徑,卻是建立一套一致化的『應該遵守』的規則,只要遵守『應該』,就默認是不存在冒犯,即使其中的人已經被逼到死角。換句話說,我認爲的友善不是一個規則,而是一個動態調整的機制,但這種機制性的理念,幾乎總是在如今的公共話語中被忽略。比如,自從我離開了北京,我挺討厭別人說「你們大城市的人」。但說話的人可能根本意識不到這句話冒犯了我,而且和我歲數差不多的國人,除了北京和上海的,甚至可能隨口說出這句話。我不喜歡這句話的原因是,我至今都沒能習慣城市的生活,尤其是大城市的生活。很多人期待城市進化的方向,正是我厭惡的方向。至今我父母選擇的定居地點,也是大山腳下一座高樓都沒有的地方。別人追求的是便利、熱鬧、繁榮,我們追求的是清靜、自然、空間。按我爸的說法,看着樓和樓太近,就覺得鬧心。我以前自己住在鬧市區的時候,要麼白天直接離開那片區域,要麼就會一個人躲到半夜,等到萬物寂靜,諾大的城市空間只有我一個人的時候,再出去活動。期待北京多一條通往山區的地鐵,甚至勝過我家門口通地鐵。一方面,我並不想很矯情地把『使自己免於被冒犯』變成別人必須遵守的規則,另一方面,那些自己遵守了一些規則就到處咄咄逼人者,我也完全不覺得他們真的在乎冒犯問題。用『機制』去替代『規則』的思路,其實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對複雜系統的影響,往往都應該是通過『機制』而不是『規則』而實現的。只是公共道德本身,在大衆的理解中,可能更帶有規範性,而不是機制性,所以往往無法作爲一個動態的調節器出現。但自律道德卻能實現這種動態調整。因爲自律道德帶來的調整是異步的,社會成員間的異步性和異質性所形成的張力,就自然地形成了一種機制,而非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