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六二
我小的時候,對人和寵物的關係,一直持一種很排斥的態度。當然,我從不反對任何人喜愛寵物或者擁有寵物。畢竟寵物也是一種私有財產,人們可以和牠們建立任何關係,我是無法指責或干涉的。只是和很多人一樣,我也對於一些人鼓吹動物權利的姿態感到厭惡。自己把動物養在幾十平米的空間內,還給牠們準備好籠子和鏈子,卻到處指責別人虐待動物,這不得不說是一種扭曲的文明觀念。在我看來,沒有什麼友情、親情是能通過籠子和鏈子建立起來的,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無法將它們推之於他人。不幸地是,在很多人的腦海中,漸漸地,未成年人也成了一種寵物。這種看法的根源,根之於一種扭曲的思想,即未成年人沒有自願。換句話說,就和寵物沒有自願一樣,無論用了籠子、鏈子、還是畫地爲牢,只要主人說寵物是開心的,是最好的朋友,那寵物就是開心的,就是最好的朋友。一個性成熟的人想和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一定是那個成年人勾引了未成年人。一個未成年人想喝酒,一定是被社會的惡勢力所教唆。一個未成年人想消費限制級的遊戲和視頻,一定是奸商爲了一己私立的引誘。整個話語中,未成年人和寵物一樣,沒有了任何主觀意願存在。而且這個未成年的概念還是被公共地決定的。有的地區是十八歲,有的是二十歲,有的到了二十一歲才能完全決定自己的事情。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就像是保障動物權利一樣,是對作爲人的成年人的行爲進行直接的價值判定,而未成年人的意願則毫無意義,因爲未成年人不存在自願。這種把人當成動物圈養的思潮,這些年在世界範圍內越來越流行,甚至被當成了文明的標誌。換句話說,在『留骨而貴』與『曳尾於塗中』這兩種選擇中,前者已經被唯一地塑造爲了文明,而後者已經被流行話語詮釋爲了野蠻。很多人認爲,對未成年人自由和自主的限制,主要來自於父母和老師,實則不然。絕大多數父母和老師,都會一定程度上,把未成年人當成一個有情感、有一定自主性的人類看待。而政府和知識分子則不會,他們只面對未成年人這個抽象概念,而不是一個活生生有獨立意願的個體。當一個未成年人所處的生活環境中的每一個超市、每一個公共場所、甚至互聯網中的每一個網站、社會上的每一個成年人,都被以未成年人保護爲由管制起來時,未成年才真正喪失了選擇餘地。因爲沒有人在公權力的威脅下,敢留給他們自主的餘地了。相比之下,絕大多數父母和老師幾乎永遠也不會獲得如此大的監控能力,對未成年人進行如此強烈的控制和改造。我們的社會,留給閹割掉、並關在屋子裏的貓的生活空間,遠遠大於健全的野貓。但這不代表被閹割掉之後享受主人的愛護是對貓而言最快樂的選擇。一隻野貓可能隨時被抓走吃掉或安樂死掉,但牠很可能更享受前述那樣有風險的生活。從小聽着野貓叫春長大的我,如果投胎爲一隻貓,我一定期望自己做一隻野貓。所以我永遠也不會承認,那些所謂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是一種文明和進步。那簡直就是殘無人性的閹割與殘害。期待他們還有選擇『曳尾於塗中』的機會。